网站首页
公司简介
新闻中心
产品中心
技术文章
招兵买马
联系我们
您的位置:
网站首页
>
技术文章
许可证年度自查如何开展?
许可证年度自查如何开展?
答:按照《电力业务许可证(发电类)监督管理办法(试
行)》和《电力业务许可证(输电类、供电类)监督管理办
法(试行)》规定,发电企业实行定期报告制度,应当在规
定期限内向所在地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报送自查材料,报告周
期由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自行确定;输供电企业实行年度报
告制度,应当在每年二季度向所在地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报送
自查材料
;
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实行年度自查制
度,应当每年开展自查并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报送自查材
料。
相关文章:
-> 五级承装修试设备有哪些--真空泵
-> 宿迁市五级承装修试资质办理哪家可靠?--水准仪
-> 南通市承装修试五级设备租赁流程--超低频高压发生器
-> 镇江市五级承装修试办理公司有哪些?--地下管线测试仪
-> 连云港市五级承装修试资质办理--氧化锌避雷器测试仪
-> 苏州市五级承装修试资质如何办理?--变压器消磁机
-> DYG系列 大电流发生器
-> 如何办理五级承试资质?--绝缘油微水仪
-> 承装修试五级设备厂家--绝缘油自动介质损耗测量仪
-> 办理五级承试资质需多少钱?--绝缘油耐压测试仪
三年保修
仪器终身维护
7x24小时技术支持
5分钟在线应答
设备包送检合格
软件免费升级
首页
产品中心
成功案例
联系我们
关闭
售前客服
扫描二维码加微信
关闭